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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屈原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外 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浏览次数:55

根据《屈原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屈办发〔2022〕62号,结合我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年龄在23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1);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日;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或其配偶、父母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已纳入我区编制管理的人员;

  7.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按线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3.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6年1月14日—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地址:屈原管理区机关办公楼136办公室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出国留学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有户籍限制的应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即应聘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笔试人员。

  1.笔试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交通法规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实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一套试题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分7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在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用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官网)”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3.体检参照区人民医院普通企业职工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考察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编外人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联系咨询电话:15974195105。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

  (五)入围面试但未被最终录取(不包括主动放弃面试或后续环节资格,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且面试分数合格的人员于首次录用公示发布后列入编外人员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一年。

  (六)合同管理:拟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

  (七)薪酬及福利:按国家相关政策待遇发放。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屈原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屈原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9日

  备注:如遇调整,招聘职位或报名时间以公告为准

附件1:附件1.docx

附件2: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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